单位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牧业机械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农牧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管全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4、负责农牧机化信息采集、整理、发布和农机化统计工作。
5、负责农牧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科研鉴定、科技推广、农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
6、组织实施农机购机补贴和燃油补贴项目。
7、农机人员的教育培训。
8、指导基层农机化业务工作。
9、指导农机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办公室:
协助站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政治学习的安排,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文书档案的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安全保卫及信访接待工作。
管理推广室:
贯彻执行农机化管理的政策法规,编制全盟农机化发展规划,制订购机补贴和燃油补贴实施方案,并进行使用监督;负责农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农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农机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苏木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农机跨区域作业;负责农机化信息咨询交流及宣传、农机统计,指导基层农机化业务等工作。
农机监理室: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办法,监督检查各旗执行情况;负责本地区拖拉机和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指导各旗农机监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核发及驾驶人员考试、核发驾驶证;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年度检审验;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负责重大、特大农机事故的处理以及农机事故责任重新认定;负责苏木(镇)以上农机监理人员的岗位培训;进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监理员证章的初审;组织本地区农机监理工作交流、检查、推广先进经验以及农机监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实施农机监理装备和自身建设其它方面的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农机重特大事故,定期报送事故统计报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