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学会、直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广大农牧业科技工作者为振兴自治区经济多做贡献,内蒙古农学会每逢单年开展“科教兴农奖”评选工作,今年为第九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凡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教学工作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进行科学普及和技术指导,在推动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科学研究密切为生产服务,在促进农牧业科技进步和推动农牧业生产发展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3、从事农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面向生产第一线,在科教兴农兴牧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4、热爱学会工作,积极负责,能出色完成任务,使当地农学会在科教兴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5、在科教兴农的宏观决策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绩者。
二、评选范围:
全区各农牧业、农机、水产、农垦等部门的科研、教育、管理、技术推广以及民营企业等单位的农牧业工作者,不论年龄大小,凡为自治区农牧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者均可申报。同等条件农学会会员评选优先。
本奖项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奖励长期为农牧业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广大农牧业科技工作者。2008年已获我会农学青年科技奖者今年不再申报。
三、申报名额分配:
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各10-12名,锡林郭勒盟7名,呼包二市及阿拉善盟各6名,乌海市4名,各专业委员会1-2名;内蒙古农牧科学院8-12名(含园艺所);农业大学农学院、动物科学与医学学院、生态环境学院、职业教育学院,自治区农牧业厅有关处、站、所以及民营企业单位可酌情申报。符合条件人选多的单位可适当多报。评选时不受名额限制,不搞平均分配。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除填写申报表外,要附经过推荐单位审核的详细业绩介绍(1000字左右)及说明其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下乡蹲点等业绩证明)或奖证书复印件。
2、各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务必于12月15日前连同申报费每人120元(会员100元,须附会员证复印件)一并报来,20元留盟市农学会,由我会开具收据。
3、材料及申报费统一由盟市农学会上报,确有困难者可单独上报。请寄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124号农业大厦内蒙古农学会收。
联系人:刘先贵、王利民。
电 话:0471-6962344、 0471-6963131
13500614765、 13704755012
邮 编: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农学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学会“科技兴农奖”
推荐表
姓 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内蒙古农学会印制
说 明
1、 推荐理由: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负责人签章。
2、盟市农学会意见:指盟市、协会(研究会)和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3、评委会意见:指内蒙古农学会评委会意见。
4、常委会意见:指内蒙古农学会常务理事会意见。
5、附个人详细业绩(1000字左右)及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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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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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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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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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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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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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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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
市
农
学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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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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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委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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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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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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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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