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
公布取消208项收费情况的报告
盟农牧业局:
按照盟工商、财政、监察局《转发关于开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公布取消208项收费督查工作的通知》(阿工商价实[2009]89号),及阿农牧发[2009]44号文件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取消和清理部分自治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内财非税[2009]112)要求,我站对涉及取消和清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取消后的执行情况
《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已在2008年盟工商局审验我站《收费许可证》时已做为注销项目的注销,自此,再没有收取其工本费的行为。《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不属于盟级收费项目,它的审批发放属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因此,我站一直以来没有此项业务。
二、《兽医卫生许可证照》工本费、《兽医卫生合格证》工本费取消后的执行情况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新修订后,《兽医卫生许可证照》、《兽医卫生合格证》两证合二为一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各旗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自2008年各旗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不再收取工本费。
三、《兽医从业许可证》工本费取消后的执行情况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新修订后,《兽医从业许可证》更名为《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由各旗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自2008年各旗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已不再收取工本费。
四、《兽医从业资格证》审查费、《兽医从业资格证》工本费取消后的执行情况
《兽医从业资格证》审查费、《兽医从业资格证》工本费于2009年1月取消。到目前为止,我站没有收取《兽医从业资格证》审查费、工本费。
五、《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审查费取消后的执行情况
自2008年以来,我站没有收取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种畜禽生产经营资格》审查费。
阿盟畜牧兽医站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