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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农牧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1日 作者  来源:盟农牧业局  点击次数:

阿盟农牧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盟行署《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指南》可在阿拉善农牧业信息网站(网址:http://als.nmagri.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阿拉善农牧业信息网开设的有关栏目,提供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家可以免费查看浏览各个栏目了解农牧业和农牧业经济发展情况的信息。为了方便查阅,我们编写了《阿盟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供大家选择查阅。

(二)公开形式。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阿拉善农牧业信息网(网址:http://als.nmagri.gov.cn)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本机关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应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节假日除外)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了解本机关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阿盟农牧业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内蒙古巴彦浩特额鲁特西路13号(农牧业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83)8333017,传真(0483)8333017,邮政编码750306。电子邮箱地址:amnmyj@126.com

 (二)申请形式。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阿盟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阿盟农牧业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具体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毕网上提交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阿盟农牧业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办理申领各种证照许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面规定的期限内。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种类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483)8336215;传真:(0483)8333017;邮政编码:750306。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三全天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阿盟农牧业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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