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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农牧业局关于印发《“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年3月3日 作者  来源:阿盟农牧业局  点击次数:

阿农牧发[2010]42号

 

阿 盟 农 牧 业 局

关于印发《“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2010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和全盟普法办要求,结合农牧部门实际,制定农牧系统“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  神州行  宣传  方案  通知           

  抄送:盟普法办                                       

  阿盟农牧业局办公室              2010年2月12日印发 

“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把依法治农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全盟农牧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五五”普法核心内容,深入开展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营造良好的农牧业法制环境。

二、时间安排

“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从2010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三、宣传内容

(一)紧紧围绕全盟“五五”普法规划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宣传“五五”普法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重点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农治牧取得的成效,着力解决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认真学习宣传促进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规范农牧区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农牧区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农业法》、《草原法》、《畜牧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农牧业法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草原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农牧业法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农牧业规章,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法律六进”工作取得的成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全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法制培训,参加局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学习,机关法制学习培训及考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农牧业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制学习和执法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参加单位法律法规培训年内不得少于4次。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1篇法制调研报告。公务员要按照全盟公务员法制培训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参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局机关要建立公务员法制培训档案,将考试合格情况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参加单位法律法规培训年内不得少于4次。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成立农牧系统“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戈  明 盟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骆崇武 盟农牧业局党组成员、农牧业产业化办副主任

成  员:周俊文盟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

        张文彬 盟畜研所所长

        柴绍忠 盟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庄光辉 盟草原站站长

        左海涛 盟兽医站站长

        柴绍仁 盟牧机站站长

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宣传活动领导机构,专题研究部署宣传教育工作,一把手要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 “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有关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宣传活动,要把宣传活动与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重点利用备春耕生产、冬季农闲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把农牧业法律法规送到基层,送到农牧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农牧民维权能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科学、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年内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不少于4000余份。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执法责任公示、执法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合法,执法程序合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效能。

三是加大农牧业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以种子、农药的监督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紧紧围绕农牧业生产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农牧业行政执法的力度,把经营性执法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化肥、农机等农资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法征占用及破坏土地、草牧场行为,非牧人员占用草牧场问题,农牧民负担管理,动物防疫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实施专项治理,确保农牧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四是及时报送总结。这次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列入今年“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内容。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于2010年11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盟农牧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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